发布时间:2020-04-29 23:33:2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5.15是经侦宣传日,在我们身边就存在着许多经济犯罪行为,现在就通过一些典型案例来给各位提个醒~
1.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
2016年5月5日柯桥区公安局与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联合执法中发现,季某未经“施华洛世奇”商标注册人施华洛世奇股份公司的授权在淘宝网上注册网店,销售标称为“施华洛世奇”的商品,2012年至今已累计销售假冒施华洛世奇饰品金额达18.9万元。2016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季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赵某凭借自己在轻纺城市场里替经营户安装电话线的特殊身份,以帮助他人银行转贷或经营典当行需要资金为由,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向10余名市场经营户非法吸收存款2000余万元。2015年12月21日赵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3、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
个体商户施某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买卖外汇,先后为劳某、卢某、张某等人非法兑换美金,总计金额342余万美元。2016年4月1日施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4、打击利用互联网投融资犯罪: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柯桥区恒昌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柯桥第一经营部,借助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以线上交易投资理财的方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查,于2016年4月22日对该营业部负责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经公安部门积极工作,投资人3300余万的损失已全部追回。
5、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
原浙江海纳体育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洪某,在2011年10月虚构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与海纳公司之间的贸易往来,伪造购销合同和发票,骗取银行1200万贷款,2016年4月21日洪某以骗取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