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5 17:26:52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疫情防控以来,林州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等信息化办案优势,零接触执结三起金融案件,做到了防疫、执行两不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人林州市区信用社与王某兴、牛某英、唐某庆借款合同纠纷三案中,经林州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兴返还林州市区信用社货款5万元及利息;判决牛某英返还林州市区信用社货款5万元及利息;判决唐某庆返还林州市区信用社货款5万元及利息,李某国对上述三起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四被执行人均未履行判决义务。林州市区信用社遂向林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分别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线上查控模块通过系统未查询到四被告财产线索,但发现李某国银行账户有流水交易,执行法官决定先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再致电李某国,在得知自己账户被冻结后,意识到执行法官对其“动真格”了。次日,李某国通过银行转账履行了判决义务,并缴纳了三起案件执行费,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解封了李某国的银行账户,至此,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以“零接触”圆满执结。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是为了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劝告所有被执行人,不要等到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才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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