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1 22:51:4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10月23日上午,“金融类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举行。会上通报,天府新区法院自今年1月1日正式受案以来,1到9月共受理金融案件3012件,标的总金额达10.27亿元,且案件具有量大、类型集中、调撤率偏低等特点。
会上,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正兴法庭庭长邱方丽就法院前三季度金融案件审判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法院共受理金融案件3012件,审结1998件,结案率66.33%,标的总金额达10.27亿元。受理案件数量排名前三的案件类型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615件、信用卡纠纷1176件、保险合同纠纷208件。
法院审理金融案件呈现明显特征,如案件量大、呈上升趋势,1到9月平均每月新收案件达334.67件;案件类型集中,诉讼主体单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案件占金融案件总量的92.66%;调撤率偏低,大量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占结案数的62.51%。
此外,法院对审理金融案件时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一是主体资格瑕疵,在网络金融案件中,部分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主体身份审核不严;二是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包括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或因约定不规范而约定无效,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时间和方式约定不明等;三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不规范,包括诉状诉讼请求不明确或有遗漏、举证不符合证据规则等;四是金融机构委托的律所较多,变更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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