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9 09:04:40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喂,您好,我是刚才给你打电话的法院工作人员,关于周某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你可以不用返回酉阳开庭了。”
“真的?我不用回来啦!真是太好了!”
......
“送达难”一直是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程序中的普遍难题。当事人到庭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理,面对已经送达的案件,送达工作人员却通知被告不用来开庭,这是为哪般?
今年1月,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彭某甲、彭某乙(彭某甲、彭某乙为父子关系)至酉阳法院第一人民法庭。案件受理后,法庭送达工作人员依法向彭某甲送达了传票,彭某甲当即承认借款事实。但当送达彭某乙的时候,彭某乙却表示原告起诉有误,自己并没有向周某借款。送达工作人员表明在借条上有彭某乙的签名,希望彭某乙能出庭查清事实。彭某乙表示自己已在福建务工,回来开庭会影响工作,并一直坚称自己没有在借条上签过字。
细心的送达工作人员随即向承办法官石娟汇报情况。为了不影响当事人工作,增加其出庭往返经济负担,石法官仔细核对借条,发现字迹确实像出自一人之手,于是向彭某甲核实情况。彭某甲随即承认,彭某乙名字是自己所写,并且为了方便打款自己还在名字后面写了彭某乙的银行卡账号。随后,石法官又与原告周某沟通核实,周某表示彭某甲所说情况属实,是彭某甲写的借条,自己把钱打到了彭某乙的银行账号,所以他认为二者都参与了借贷,起诉了二人。
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承办法官详细地向周某阐明其中的法律关系,并告知周某借条为彭某甲所写,钱打给彭某乙,是彭某甲对借款的处分,彭某乙并没有参与借贷,对借款没有归还义务。经承办法官耐心解释,周某这才明白了相关法律规定,并表示现在受疫情影响,大家找份工作都不容易,愿意主动撤回对彭某乙的起诉。于是,便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案件的办理中,承办法官设身处地的为双方当事人着想,既充分尊重了原告的诉权,又充分考虑被告的利益,让当事人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目前,该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原标题:《司法有温度,法官耐心释法说服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