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2 23:38:55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纵观各类网络金融骗局,诈骗分子日趋集团化、专业化,且手段不断翻新。作为网络金融用户,只要做到保管好“一卡、二码、三要素”,牢记“四要三不要”,就可有效防范金融诈骗。
【一卡】就是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网银盾等安全产品,不要借给他人使用。
【两码】是指电子银行密码及短信验证码。不要“一套密码走天下”,要将电子银行密码设置为数字+字母等复杂组合并定期修改。短信验证码是支付密码,绝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他人。
【三要素】是身份证号、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私密信息,切勿随意泄露。
【四要】一要认准官网网址。二要随时关注账户变动,开通账户变动短信、微信提醒服务。三要在办理电子银行转账、支付等交易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商户、金额等信息是否正确。四要对手机电脑杀毒,使用电子银行交易的手机、电脑要安装专业杀毒软件,及时升级、定期查杀病毒。
【三不要】一不要使用公共网络。二不要点击不明链接和扫描二维码。三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微信中的所谓退款、贷款验资、司法协查、商品退款、积分兑换、中奖退税等信息。
如何防止买到假冒伪劣商品
1、选择商店。要想避免上当受骗,防止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最好到专卖店或者正规的百货商店购买。如果是购买贵重商品当然更要选择有信誊度的商店。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便宜,前往一些非正规的地方进行选购。
2、索要发票。不论购买什么商品,一定记得向售货单位索要一张写有店名、店里电话号码、购货日期、商品名、金额数的发票,并且要把发票妥善保管,好为日后遇到麻烦时提供解决证据。
3、最好对商品有一定的认识,同时,学一点识别不同商品真伪的常识:
a.偷梁换柱—回收旧包装。即利用真品的包装,填充劣货。因包装已用过,所以其外层一般都会有轻微破损而显得不够平滑,封口也不够齐整,稍加留意,就不难识破。
b.鱼目混珠—抄袭商标。劣商品往往以低于正牌货的销售价销售,大肆招徕顾客。因其是冒牌货,所以一般不敢注明厂家及生产日期,而且比较容易讨价还价。当你发现商品包装上没有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内容,就要特别小心,这可能是假货。
新型传销欺骗性极强公众切勿上当受骗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传销活动。国内出现影响力较广、性质比较恶劣的传销种类。如金融传销、旅游类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等等,可谓层出不穷。对此,提醒广大群众防范以下几种新型传销。
一、金融传销
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二、网络传销
特点: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三、“旅游”传销
特点: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四、“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特点: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五、“假慈善”传销
特点: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六、“养老”传销
特点: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如何识别传销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别人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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