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1 00:37:3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当配资公司放胆操纵市场,注定是一场无法全身而退的豪赌。
伴随着A股市场回暖,股票配资活动有所抬头。6月24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一起配资公司操纵市场案,涉案人通过操纵45个账户、运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等方式,致使操纵个股股价在13个交易日内累计上涨26.35%,获利超过六千万。
从处罚结果来看,两名涉案人员合计罚没金额近2.65亿元,创今年以来罚没金额之最。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涉案的责任人分别为一名“80后”(张平)和“50后”(孙忠泽),二人联手导致了这次操纵市场案。
决定书指出,为从事配资买卖股票业务,张平、孙忠泽等人成立了上海万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运营平台。从分工上来看,张平负责股票交易决策,孙忠泽参与寻找交易账户及资金划转。
天眼查信息显示,万毓投资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张平为持股32%的二股东;孙忠泽为持股28%的三股东,且在公司任职监事。
决定书显示,根据万毓投资交易员指认、与张平、孙忠泽合作的配资中介指认及提交的相关证据、相关证券账户中资金来源或去向、委托下单的IP、MAC地址等证据,可以认定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张平、孙忠泽控制45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采用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的手段操纵“柘中股份”。
就具体操作金额来看,两人累计买入3427.56万股,成交金额8.27亿元,累计卖出3427.56万股,成交金额8.95亿元,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6618.99万元。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张平、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6618.99万元,并处以1.99亿元罚款,其中,对张平没收违法所得5295.19万元,并处以1.59亿元罚款;对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1323.80万元,并处以3971.39万元罚款。
此次案件,涉及法律条文:
《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集中资金优势迅速拉盘,3大操纵手法曝光
操纵市场的“套路”大多一致,但对于一次性可操控大量账户的配资公司而言,其“路子”之野仍令人惊讶。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人张平、孙忠泽通过控制45个账户,共通过三大手段操纵“柘中股份”: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携大额资金之势杀入市场联合连续买卖,是每个操纵市场案的第一步。而从买入量、卖出量、实际控制流通股份数量等数据来看,此次涉案人操纵“柘中股份”程度匪浅。
证监会指出,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的13个交易日期间——
买入量:涉案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比例超过10%的有6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3个交易日,其中在2016年11月11日买入成交占比达到最高,为31.53%。
卖出量:账户组卖出成交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5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3个交易日,其中在2016年11月24日卖出成交占比达到最高,为30.24%。
持股量:账户组实际控制的流通股份数占“柘中股份”当日实际流通股份总数比超过10%的有9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5个交易日,其中在2016年11月17日持仓占流通股比达到最高,为25.88%。
在13个交易日中,账户组在12个交易日有买有卖,在多个交易日中多次委托买入价格高于委托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甚至高于委托前一刻卖委托第5档价格,或委托买入量高于委托前一刻市场前5档卖出委托总量。
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
证监会指出,在13个交易日中,账户组在8个交易日存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的行为,在多个交易日存在以高于委托前一刻卖委托第1档价格、甚至高于委托前一刻卖委托第5档价格对倒成交的情形。
三、虚假申报。
在13个交易日中,账户组在4个交易日存在虚假申报行为,具体方式为:一是在涨停价买盘远大于卖盘的情况下,反复、大量以涨停价申报买入“柘中股份”,继而撤单后再申报;二是在申报买入委托部分成交后迅速将仍在1档的买入委托撤销。
在涉案人一系列违规操作下,“柘中股份”股价实现了迅速翻红。据决定书数据显示,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柘中股份”累计上涨26.35%,期间最大涨幅达到68.18%。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累计上涨1.21%,“柘中股份”累计涨幅偏离中小板综合指数25.14个百分点。
在此次操纵市场案中,涉案人孙忠泽提出申辩意见称,自己不知悉张平具体交易股票的情况,且证券账户和资金由张平操作,配资协议也由张平签字,认为自己未参与操纵“柘中股份”,请求免于处罚。
对此,证监会认为,孙忠泽在与张平合作炒股过程中,参与出资和盈利分成,知悉张平的交易情况,参与寻找账户和资金划转,应当认定张平、孙忠泽构成共同操纵“柘中股份”,对孙忠泽的意见不予采纳。
据证监会披露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证监会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0件,同比增长38.39%;罚没款金额106.41亿元,同比增长42.28%。操纵市场类案件38起,且大案频出,罚没款金额也屡创新高。其中,北八道控制包括配资账户在内的301个证券账户操纵多只股票被处罚,罚没款总额超50亿元;自然人高某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放大资金杠杆,对“精华制药”实施了操纵行为,罚没款共计17.95亿元。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发现,除此次处罚外,今年以来另有5份涉及操纵市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合计罚没金额约在6800万元。其中4起行政处罚公布时间集中于年初,均涉及操纵开放性指数基金。
针对操纵市场案例,陕西证监局此前提示称,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时,应树立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对市场、行业和公司情况冷静分析,警惕市场操纵者兴风作浪,制造虚假繁荣。如果盲目跟风炒作,极易被市场操纵者利用,造成惨重损失。跟风炒作、追涨杀跌就是刀口舔血,小心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变成市场操纵者的“陷阱”和“利刃”,成为市场操纵者的高位“接盘侠”。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今年以来A股市场逐渐回暖,股票配资活动有所抬头,各种场外配资公司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此次公布操纵市场案的违法事实虽发生在2016年,但仍给市场敲了警钟。
2月2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对场外配资报道增多的情况将密切关注,并将依法加强对交易的全过程监管。而在4月16日,证监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以免遭受财产损失。除证监会外,青岛、江西、天津、广东等多地证监局也积极做出关于场外配资活动的风险警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所谓的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证监会高度关注资本市场场外配资情况,坚定不移地打击违法违规的场外配资行为,坚决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