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30 18:28:25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近期,中国平安在公司内部发布了《员工十大禁令》,要求全体员工坚决杜绝十种行为。
这十种行为包括:
侵占、贪污、挪用、盗窃公司或客户的资金、财产;
行贿、受贿、索贿,利用工作之便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
泄露公司机密、贩卖公司及客户信息,损坏公司名誉;
参与高利贷、非法集资、洗钱、暴力催债等违法金融活动;
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盗用、伪造印章及合同等欺诈行为;
利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非法牟利,损公肥私;
未经授权允许第三方使用职场、违规销售外部产品;
消极怠工、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抗执行;
报喜不报忧,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大事项和风险;
拉帮结派、铺张浪费、形式主义、自由主义等不良作风。
此前,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曾在中国平安“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表示,“本次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我们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集团党委和公司的严密部署下,做好自查自纠,即查即纠,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严查一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清除一批害群之马,为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以上条款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