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4 23:19:10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018年9月起,由世纪金业集团(以下简称XX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向Z先生推荐“外汇黄金期货”交易,并夸大现在炒外汇黄金期货投资十分安全,利润巨大,公司有专业老师负责一对一指导,稳盈不赔。2018年10月,Z先生在没有进行过任何模拟操作、也未有收到风险提示、未签书面协议的情况下,XX公司就为其开设了环球通账户,并为其下载了交易软件。Z先生通过支付宝首期入金人民币30W元到该账户,后因亏损,XX工作人员又不断诱导Z先生加大投资,称公司可以由高级理财师进行喊单,帮助翻本。后Z先生又陆续入金人民币50W元,在其所谓高级理财师指导下又陆续下单买了国际原油及黄金等,但基本都是被爆仓亏损严重,仅一个月时间,Z先生共计损失了人民币75W元。Z先生后质疑该公司的合法性,要求其出示相关经营许可证,并要求退款。XX公司却称公司有营业执照,经营也是合规的,Z先生下的单子都交易到国际盘上面去了,做了国际对冲,与该公司没有关系。
我调取银行流水记录,查阅自己的银行流水,看看每笔交易的入金及出金情况。去银行调取银行流水后,发现银行的入金是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出金账户是一个私人账户。据此分析,大多数情况下,该平台应该是一个打着国际外汇期货名义在国内欺骗投资者的小公司了。因为正规的外汇期货平台公司,每次出金不可能是通过私人账户汇给投资者的。下载所有的交易记录,导出所有的出入金记录。做好证据保留。随后起草相应法律文件,并正式提交给涉案公司,依法向其告知了如下事项:
1.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
2.如果交易中Z先生的交易指令根本没有下到境外的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期货交易场所,而是通过自行搭建交易平台与客户进行对du,涉嫌诈骗犯罪。
3.经查询并了解相关政策,认为XX公司的经营行为是违法的,应全部为无效交易,XX公司应退还其所有亏损的资金75W元。
XX公司收到材料后,与z先生取得联系,同时表达了和解意愿。后按涉案公司所述提交了聊天记录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据主要是针对指导老师夸大宣传,违规喊单的证据。
案件结果:
朱先生通过维权帮助和XX公司进行和解,由XX公司一次退赔给Z先生68W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