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股票  |   期货  |   外汇  |   黑平台  |   债券  |   期权  |   基金  |   保险  |   非法集资  |   民间借贷  |   债权债务  |   互联网金融  |   商事纠纷  |   疑难案件  |   投顾机构  |   网上卖课  |  
本站公告

本平台为专业金融类投诉维权曝光平台,旨在帮助金融消费者处理在金融消费交易过程中被诱导受骗造成经济损失的纠纷理赔调解。范围仅限股票、期货、外汇、配资、现货、大宗商品等金融纠纷、合同债务纠纷调解、胜诉理赔执行、保险清退理赔等方面的法务协助与媒体协助,详情咨询本网底部专员微信号:weiquanhome

最新投诉热点曝光
· 推诿、推脱不给变更安全银行卡,不能..
· 芒果淘金平台投靠谱吗?25万没了..
· 进去巅峰投资6万几天就没了,正常吗..
· 西藏锦绣亏了20万,是点背吗?还是..
· 人人投资正规吗?被骗了6万..
· 在保利商城亏了2万正常吗..
· 在大成订购被骗了6万怎么办?..
· 假冒金鹰骑士团团长耿晓奇免费荐股转..
· 世基金融网校误导性宣传坑惨股民..
· 红杉资本钱骥被骗不能/提/现/怎么..
· 益盟股份夸大收益诱导交荐股费..
· 中和应泰夸大收益诱导交费荐股..
· 假冒绿色兴农韩霄星资金盘..
· 番茄淘金充值是假投资.骗人..
曝光台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曝光台

31人被骗140万,平阴某发行站负责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12-06 22:27:4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009年2月份,张某在某报业发行有限公司平阴发行站担任负责人期间,以订阅齐鲁晚报、生活日报等返还高额投递费为诱饵的虚假方式非法集资,截止2013年8月份受害人之一韩某报案,张某共骗取韩某等31人资金140余万元,除前期返还被害人的集资款,至案发张某仍有75万余元未归还被害人。因无偿还能力,无法归还集资款,张某于2013年7月底逃逸。

平阴县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遂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检察官有话说

高利息、高回报往往是集资诈骗的常用手段,尤其是对方还有一个很靠谱的身份,这就更容易令人踏入犯罪嫌疑人设好的陷阱,小伙伴们要擦亮双眼,警惕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票据诈骗,被判十年

周某(已判刑)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平阴县新兴科技咨询服务部,招聘赵某为办公室主任,利用该服务部进行诈骗。两人招聘了四名业务员,让业务员先联系被骗单位送货,货到后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当被骗单位发现所收汇票不能兑现开始追讨欠款时,赵某采取支付少部分货款、给被骗单位还款协议等方式搪塞,然后采取将货物低价出售、携款潜逃的手段,诈骗作案7起,骗得7家企业的化肥、农药等货物总价值六十一万七千余元,其中,因为被骗单位追讨货款,赵某与周某还款六千元,实际诈骗数额为六十一万一千余元。

平阴县检察院认为,赵某与他人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汇票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票据诈骗罪,遂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检察官有话说

这年头,有造假币的,也有造假汇票的,做生意的要谨慎小心,要与有信誉的伙伴合作,尽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分享到:
友情链接: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央电视台      凤凰网      南方周末      法制日报      经济日报      中国政府网      中国廉政网      搜 狐      新 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投诉发稿邮箱:2906478204@qq.com
媒体合作:QQ:2906478204
区域合作:2906478204
微信直通车:weiquanhome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68号  
  通过自媒体在线投诉: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微博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小红书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百家号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微信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东   江苏   山东   四川   浙江   辽宁   河南   湖北   福建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