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发布时间:2019-12-03 23:02:33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一)非持牌机构、互联网平台违法违规开展资产管理、投资理财业务,发售理财产品筹集资金。
(二)未经批准,销售、宣传“保本保息”“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筹集资金,收益率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
(三)未经批准,打着“银行”旗号,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或从事其他不法活动。
(四)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名义,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六)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产业为名义,承诺返本付息,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七)以私募基金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八)以“金融互助”等名义,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九)其他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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