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2 22:05:28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12月1日消息,2019第一财经金融科技峰会今日在京举办。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屠光绍出席并发表演讲。
屠光绍表示,金融风险正呈现出四个新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加”字上。第一个是风险的隐蔽性加深,第二个是风险的突发性会加大,第三个是风险的传递性会加快,第四个是风险监管的任务会加重。
以下为发言实录:
屠光绍:我大概对金融科技的评价有三个不同的角度:
第一个,我讲过,可能有的嘉宾已经看过了,我说了三个维度,金融科技对金融创新的三个维度,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监管,这完全是从正面讲它的积极作用,这个比朱民深刻的分析浅得多,但是至少表明了我的一个态度,我观察的态度,那就是它能够改变金融,而且为金融下一步的发展带来非常多积极的影响。
第二个,是个中性的,前两天我讲过,科技对金融影响的三个态势,我从金融机构存在的形态,就是机构它存在是以什么形态存在。第二个,是金融行业的业态,就是它的商业模式,它的业态会是什么样。第三个,就是从整个金融体系发展的生态,其实这三个方面我个人认为大家都从不同角度研究,但是我觉得只有把这三个态势放在一起,才能完整把握科技对金融的影响,金融科技它所发生的作用。
所以我讲了三个维度,也讲了三个态势,这三个态势完全是客观的观察、分析,没有好坏,就是它必然会带来的。
我想把科技,特别是金融科技可能带来的,或者是潜在的三种风险状况(给大家做一个交流)
第一个,我想说的就是新的风险来源,它可能会带新的风险来源。我们知道,金融就是一个风险行业,这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跟过去相比,我们过去金融机构的风险,金融市场的风险,整个金融业的风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都描绘过,市场的风险,甚至包括汇率的风险,利率的风险,配置的风险,就是错配的风险等等,可以分成很多。但是,科技进入了金融行业以后,特别是金融科技发展以后,我觉得它可能又会带来一种新的风险,这就是科技它本身自身特点,它赋予了金融业新的风险来源。
第二个,信息本身,我们知道科技的发展带来了海量的巨大的信息,但是这里面信息本身会有真有假,特别是在金融市场上,我们知道,信息的真假,还有信息的准确,这个本身也会带来信息的风险。特别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就是靠信息驱动的,所以我们才一直强调信息披露、信息的准确,我想这是金融市场的生命。但是我们也知道,由于科技引进到金融市场里面,可能会有大量的信息,所以信息的虚假,信息的准确,这可能也会带来金融市场的波动,所以也可能会引发风险,这是我想风险来源的第二个方面。
第三个方面就是数据的风险,包括个人隐私的保护,这个不光涉及到金融市场,跟金融市场有关,为什么有关?因为我们知道,前面说了,包括现在新的一些交易方式,比如说量化交易,量化交易本身需要最核心的问题,因为它要建模型,量化交易的模型,量化交易的模型建立在哪里呢?建立在数据的基础之上。所以当然还有更广泛的影响,那就是个人隐私的保护,所以我想这个也会带来新的风险。
第四个方面就是合规的风险,科技运用到金融行业,怎么样有一套合规,当然这是我们金融监管部门要考虑的,当然确实也存在着合规的风险,为什么呢?因为很多恰恰就是拿科技,用科技的办法实际上下面藏着很多甚至是违法犯罪,所以合规的风险,合法的风险,这个方面我们觉得是需要(谨慎),因为由于金融科技发展过程当中会带来这个风险,这个三个风险来源,我们要关注。
第二个,我想说一下由于科技在金融行业的运用而出现的新的风险特征,刚才燕青最开始说了,它改变我们的金融,朱民讲得非常深刻了。但是,它会带来很多好的东西,也会带来风险,而且不光带来新的风险,对整个金融行业过去的风险,因为有了科技的运用,可能风险的特征变了,金融行业就是经营风险的,但是金融风险的特征如果变化了,我们就要及时发现,要观察,要捕捉,最后才能有很好的应对。
新的风险特征,我觉得主要是在四个“加”字上,第一个就是风险的隐蔽性加深,就是风险的隐蔽性更深了,因为我们大家知道,风险会隐藏,但是由于有了科技,科技改变了很多金融的业态,使得我们的产品结构,包括整个经营的方式都会发生改变,这样就可能会使得它的隐蔽性进一步加深。刚才朱民也谈到了,比如像物理和信息空间,等等,这个我觉得就会使得风险的隐蔽性会加深,这是第一个风险特征。
第二个“加”,就是风险的突发性会加大,我们知道金融风险的发生,我们在座很多都有经验,我自己过去在监管部门,在地方都待过,所以我们也知道,风险一定有它发生的规律,但是由于有了科技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的突发性会进一步加大。为什么呢?因为它有隐蔽性,所以它的风险会突发,它可能在某一个环节,可能在某一种品种,也可能在某一个机构,但是它的突发性可能会加大,这是它的风险特征,它的突发性会加大。
第三个“加”,就是风险的传递性会加快。风险传递加快会带来什么情况呢,比如我们在研究市场的时候,因为科技运用,比如说程序化交易,各种交易的方式,它会使得传递非常快,甚至会引起市场的共振,会加大加剧市场的波动,所以这个传递路径都会加快。
第四个“加”,我觉得是风险监管的任务会加重。所以我们现在的监管部门对于科技的运用应该有非常正确的把握和权衡,我也在说不能因为你监管不到,所以你限制或者制约金融科技的发展以及在金融行业里面的运用,因为这会丧失良机,也会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受到影响。但是反过来它又必须适应金融科技运用之后带来的风险和风险特征,所以自身要有变革,自身要有科技手段的运用,所以对于金融监管部门来讲,确实风险监管这个方面的任务会加重。当然不光是金融监管部门,其实对我们每个商业性的金融机构来讲本身也是一个需要加强内控和风控的,这个任务可能就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