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0 09:03:58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随着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高发的网络犯罪成为各国高度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欧盟、巴西、日本、俄罗斯等相继立法,详细界定了网络犯罪及其惩处细则,依法严惩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和公众权益。我国面临的网络犯罪同样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针对网络犯罪新形势,我国在惩治网络犯罪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各级公检法机关依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严厉惩处各类网络犯罪。据最高法官方微博消息,截至2019年9月,全国法院共审理网络犯罪案件260件,判决473人,有力震慑了网络犯罪行径。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定罪量刑标准不易把握、法律适用存在认识分歧等问题。为保障法律统一适用,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晰了有关网络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对互联网平台和网民提出了更明确的责任和要求。
《解释》共19条,主要包括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问题等。整体来看,《解释》回应了社会关切,将打击网络犯罪的关口前移至犯罪预备行为,体现出“更严”的特征。例如,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的名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网站的,只要设立就可构成犯罪“情节严重”。针对近些年频频出现的用户数据大规模泄露事件,《解释》对如何判断被泄露信息的数量“造成严重后果”作了量化,例如,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鉴于网络犯罪相当程度存在再犯现象,专门规定对相关罪犯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和禁止令。
社会各界对此次《解释》的出台予以了好评,认为这标志着国家治理网络违法犯罪已进入“深水区”。新华社评论认为,此次两高释法,对于涉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出了更为细致的界定,既在一定程度上为相关企业和平台念了“紧箍咒”,也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国家维护公民信息安全的决心。“人民网评”文章《织密严惩网络犯罪的法治之网》认为,此次两高出台《解释》必将为严惩网络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不少网民感言,现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问题太普遍了,国内互联网江湖上空悬起“达摩克利斯之剑”,有助于保护普通用户的权益。
《解释》的实施有助于敦促互联网企业切实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目前,一些企业加强了风控审核和违规处罚的力度。例如,腾讯QQ安全中心日前发布公告,对利用平台设立违法违规通讯群组,发布违法犯罪信息以及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持续严厉打击、清理此类行为。淘宝网也发布相应的网络安全提示。当前,面对新兴的网络犯罪黑色链条,无论是立法、执法、司法乃至于行业自律,都必须着眼于全产业链的打击,特别是切断来自上游源头的支持,才能真正遏制下游犯罪滋生,最大程度挤压网络犯罪生存空间。压实多元治理主体的法律责任,才能提高互联网环境的整体安全防御能力。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解释》的出台,为准确、严厉打击相关网络犯罪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法律标尺,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网络环境安全感。广大网民不仅需要注意合法用网,更要提高警惕,强信息安全意识,防止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