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1、今年至少14名金融系统官员落马
6月6日晚间,官方通报了一名金融官员落马。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青年报发表在其微信公众号“政知圈”的文章梳理发现,今年以来,至少已有14名金融领域官员落马,其中中管干部1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6人;省管干部7人。
今年5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刘士余此前长期在金融系统任职,任农业银行董事长、证监会主席等要职。
此外,从简历可以看出,上述官员分别来自银行、保险、信托、担保、金融监管、投融资等领域,而地方银行、投资集团领导层呈现出的问题较多。
以落马的中管干部赵景文为例,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显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根据中信集团官网,中信集团境内外业务涉及金融、资源能源、制造业、工程承包、房地产、信息产业等领域,其中金融是中信集团的重要业务,涉及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简历显示,赵景文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监察室副主任,监察部、法律部主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协理,中信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事实上,赵景文算得上中信集团的“元老”人物,他28岁也就是1982年进入中信工作,而彼时中信集团前身“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刚成立3年。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一栏,民主与法制网舆情梳理显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落马的6人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原行务委员郭林,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原党委副书记赵汝林,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蒋斌,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原总经理李杨勇,中国建设银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原副总经理陈德。
值得注意的是,63岁的国家开发银行原行务委员郭林今年2月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时,已经退休2年多时间。简历显示,从2003年至2015年,郭林曾任宁夏、江苏、天津3地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5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行务委员、巡视组组长。
上述落马官员中,赵汝林的身份是金融监管干部。今年5月2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党委副书记赵汝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有媒体称,赵汝林是自地方银保监局合并后首位“落马”的监管干部。资料显示,赵汝林今年53岁,生于广西,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目前已经被“双开”的是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原总经理李杨勇、中国建设银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原副总经理陈德。关于李杨勇,“双开”通报提到其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生活腐化,道德败坏等问题,此外还提及其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对陈德的“双开”通报中也提到其生活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等措辞。而关于其所属金融行业,上述两人双开通报中有“靠金融吃金融”,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资源谋取私利,靠山吃山,优亲厚友等表述。
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蒋斌今年5月被通报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蒋斌是位60后,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此前曾长期在重庆市财政局工作,2007年其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筹建组成员,直至2019年1月,蒋斌一直在进出口银行系统工作。落马前他的职务是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据悉,蒋斌任职的这家公司是2009年由渝富控股集团代表重庆市国资委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合资组建的一家全国性担保机构。
今年以来,至少7名金融领域省管干部落马,分别是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刘永成,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刘虹,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原副行长谢明,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吴欣荣,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高淳,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
上述提及的今年以来金融领域落马的14名官员,按照具体所在领域不同:银行系统5人,保险1人,信托2人,担保1人,金融监管1人,地方投资集团3人,其他领域1人。
2、十八大以后,金融反腐挺进深水区
事实上,金融系统的反腐败工作一直备受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反腐力度不断加码。
民主与法制网舆情梳理十八大以后金融反腐,发现反腐的工作进程一直在紧锣密鼓地推进: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年,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上,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4年,中纪委设置第四监察室负责主导金融系统反腐败工作,这是中纪委首个金融反腐专门机构;2015年,习近平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重点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市场监督”;2016年,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表示,党中央将坚定不移地地开展金融反腐败工作;2017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对金融腐败严惩不贷,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当年9月末,中央纪委“反腐老将”李欣然出任中央纪委驻银监会纪检组组长、银监会党委委员,随后12月,中央纪委组织部原部长周亮出任银监会副主席。舆论据此判断金融反腐将会升级;2018年,中央政治局首次学习“金融安全”“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将维护金融安全,打击金融腐败提到重要高度。
据媒体统计,从2013年5月到2017年5月,仅中央纪委网站通报的落马金融监管官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至少35人。包括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原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原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原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内的监管层官员12人;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国开行原监事长姚中民等银行领域10人;人保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王银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等保险公司4人,投资机构7人,其他相关政府部门2人。
十九大以来,刮向金融圈的反腐风暴仍在持续:2017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薛峰落马;2018年4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被查。2018年10月15日,赖小民被“双开”,通报指其擅权妄为、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甘于被“围猎”,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群众反映特别强烈、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
赖小民、杨家才、项俊波、王银成、姚中民、姚刚、张育军、戴春宁、杨琨,近年来金融领域至少已有九名中管干部落马,意味着金融领域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已进入反腐深水区,并将继续纵深发展。
舆情观察
1、金融领域为何成为反腐工作重点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血脉,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同时,金融业又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涟漪效应、外溢效应明显,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殊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金融安全,多次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新华社曾发表评论指出,作为金钱与权力深度纠缠、利益和资源相对集中的“高地”,金融领域腐败案件“含金量”高,涉案金额大。这类腐败还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不仅打击难度大,而且令市场无法有效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沦为部分资本大鳄巧取豪夺的工具,为资本“脱实向虚”推波助澜。
从中央巡视和查处案件情况来看,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金融监管机构、金融企业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少数金融领域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靠金融吃金融”,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国有金融资产;金融圈子小,同学、师生、同事、亲友等裙带关系交织,廉政风险容易相互传染,利益板结化突出,监管者与被监管对象之间亲而不清、公私不明,容易形成利益团伙等。
因此,“三大攻坚战”中,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首当其冲,一旦处理不当,必将对国家政治、经济和大局的稳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必然要求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来统筹反腐败和防风险。
诚如中国纪检监察报的观点,“对腐败而言,尽管腐败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利益输送多离不开金融这一载体与纽带。因此,做好金融反腐,不仅是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反腐败这一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2、银行业是金融官员落马的高发区
媒体记者对截至2017年8月1日的金融领域“落马”官员进行统计,副厅局级及以上的“落马”(接受纪律审查和党纪处分)官员共12名,银行业占8人,仍是官员“落马”的高发区。在银行业中,地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员腐败问题较为突出。例如落马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志刚、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党委原副书记雷志强等,或是“系统性腐败”,或是性质特别恶劣,将集体财产当成了自己家的“后花园”。
在李志刚之前,河南农信系统至少已有5名领导被查,他们分别是张铁良、罗开明、杨玲、杨清禄、鲁轶。从已公开信息来看,他们中至少有4人涉及受贿罪,2人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人涉滥用职权罪。因此,媒体报道称河南省农信系统是前腐后继。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称:2015年7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罗敏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6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接受组织审查;2018年5月,一份A级通缉令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通缉的对象是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至2016年蒋兆岗曾任云南省农信社联合社党委书记。
以上被查处的3人,都曾是云南金融领域的“能人”“名人”,蒋兆岗、万仁礼、罗敏曾被称为云南省农信社联合社的“三驾马车”。他们的身后,是资产总额突破1万亿元的云南省第一大金融机构。曾经意气风发的3名“当家人”,将公权力私有化,将集体变成“私人领地”和“后花园”,把规章制度当成摆设,企业内部监督制约严重缺位缺失;把大肆瓜分企业利益“蛋糕”,作为对上依附权贵、谋取个人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筹码。在他们的“示范”效应下,云南省农信系统内部收送礼金、礼品一度成风,甚至形成“信封文化”,正常的工作环境被玷污,正常的工作关系遭到破坏,不良风气“滋养”了贪腐的土壤。
而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党委原副书记雷志强从上世纪90年代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汇票承兑、授信业务以及干部选拔等过程中,为他人及近亲属牟取利益,收受薛博仁等4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16亿元,另有8198.6058万元家庭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雷志强落马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系统多人接连出事,当地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系统内银行涉及多起违规放贷问题。
由于银行业掌握资金放贷,在资金供求关系中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合法外衣”下的权力寻租不可避免地滋长。
为何银行业成金融系统高管的落马高发地,原因还有,我国的银行多是国有控股或地方政府控股,银行业高管既是国企高管,也是党政机关领导。我国以银行业为主的融资体系和资金的相对稀缺性决定了放贷也是一种很大的权力。因此,银行业高管成为了渴望资金的民营企业甚至是一些大型企业和地方政府竞相追捧、寻租的对象。
3、最严的监管下仍有银行存在违规、违法问题 2017年被金融业称为“史上最严”监管年。监管令密集发布,整治金融乱象重拳出击,银监会表示,强监管不仅有效遏制了银行业脱实向虚的势头,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进一步增强。2017年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52件,其中处罚机构1877家,罚没金额29.3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547名。
银行从业人士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表示,明显感觉金融领域的反腐力度在加大,首先是反腐倡廉的教育增多,其次制度的建设方面,查漏补缺在增强。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等因素,各个银行之间在内控管理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为防风险治乱象,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补齐制度短板的监管安排也在持续发力。中国银监会2018年1月5日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穿透式监管框架,对主要股东行为、股东资质、信息披露等进行规范。
业内人士称,《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穿透式监管方式,被称为商业银行史上最严的监管。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参股或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但一些乱象也随之发生,如违规使用非自有资金入股、代持股份、滥用股东权利等,办法旨在规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将监管重点聚焦主要股东,防止其滥用权利、掏空银行等行为,要求主要股东披露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并限制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数量,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办法同时要求主要股东自取得股份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得违规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
为解决利益输送等问题,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
但是,就是在这种令商业银行们或“彻夜无眠”的监管之下,一些商业银行违法违规现象仍然长期存在,甚至还有一些是上市的商业银行。民主与法制网舆情梳理上市的商业银行发现,被曝引起极大争议的“90后女行长挂职副县长”杨沁所供职的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仍然存在多个“老赖”股东。
4、针对金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怎么办
金融行业是一个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行业,金钱的诱惑更为直接和强烈。金融腐败这颗毒瘤,就其危害性而言,所带来的破坏性比一般腐败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针对金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未来将采取哪些对策?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认为,解决金融领域的腐败问题,还得靠金融体制的转型和改革。哪里的体制不健全造成了腐败现象蔓延,哪里就需要运用反腐败的力量推进改革。
庄德水表示,要重点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和困难,要加强对金融信贷领域的监督管理,创新金融和信贷部门的监管体制,强化这些部门的纪检监察力量。还需要推进金融领域的透明度,包括信息披露、政策公开。需要引进公众决策机制,让金融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举措都能受到社会的监督。
做好金融反腐工作,是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需要。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加大金融反腐力度,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同时,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使所有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视野之内,让各路“内鬼”无从下手,让各种“蛀虫”无处下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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