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金融宣传舆情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11-04 08:24:4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一、背景
金融是国之重器,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近年来,全市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支持六安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行业也是高风险行业,且风险传染性极强。如,随着社会各方面对金融政策、金融服务的关注度和需求度与日增长,涉及金融宣传舆情风险事件事件时有发生,2017年以来,全市爆发了很多涉及金融机构的负面舆情,诱发民众不良情绪,导致局部事件放大效应和“眼球效应”,造成事情的恶性发展,给金融机构的声誉带来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六安金融生态环境,也极有可能引起“挤提”事件等区域性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
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把“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未来五年金融工作三大任务之一;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并明确指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金融宣传舆情风险防控工作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阵地。
二、建议
面对当前金融宣传舆情风险防控严峻形势,为提升全市金融舆情风险防控和处置效率,建议构建全市金融宣传舆情风险防控机制,由市网宣办牵头,公安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辖区主要金融机构参加的金融宣传舆情风险防领导小组。
(一)定期宣传研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一方面加强对媒体特别是新媒体行业的监管,净化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全市金融业声誉和金融生态环境。另一方面,通报舆情监测情况,对敏感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为金融宣传舆情风险的有效处置和化解风险提供支撑。
(二)强化舆情监测。依托现代化舆情监测系统开展舆情监测,强化负面舆情监测的预警功能。各单位设立舆情监测专岗,明确专人负责,对监测发现的本单位或区域金融运行的苗头性、倾向性等舆情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到网络舆情的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三)强化应急处置机制。风险舆情因其传播速度快、传播路径广,需要极强的应急处置能力。研究制定舆情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发生舆情风险时,及时启动舆情处置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合法合规处置负面舆情,对于虚假造谣、故意炒作等负面信息,由金融机构积极向市网宣办汇报并采取应对处理办法;对于形势复杂、影响较大的负面舆情,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积极化解舆情风险,防止事态蔓延,将负面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媒体特别是新媒体行业的监管,净化网络环境,对违反新闻媒体行业政策法规,违背真实、客观、公正准则发布不实报道的媒体记者采取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增加违规成本,规范媒体记者的职业行为,真实、客观、公正地发布新闻报道,为金融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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