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5 10:16:49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双十一”网络购物促销活动即将到来之际,北京市工商局召开电商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指导会。集中对包括京东、国美在线、当当网、亚马逊等在内的十二家电商平台进行行政指导。对电商平台“双十一”促销活动期间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是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事先公示促销行为的期限、方式和规则,杜绝虚假宣传行为;二是建立抽检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配合商品质量案件办理,对不合格商品停止销售,并在网站平台上删除有关商品信息;三是严格按照《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广告审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广告行为应具有识别性,广告内容要准确明白,依法从事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不得以“十九大”名义做任何形式的经营宣传;四是强化格式条款的提醒注意义务,避免出现加重消费者义务、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经营者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等各类违法表述;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售后客服团队建设,在网站平台显著位置标明投诉渠道和方式,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明确平台处理消费投诉的工商联络人,做好应急处理和工作衔接;六是继续深化框架协议的落实工作,形成“有共识、能共治、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做好网络交易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构建“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承诺”的放心消费机制,推进合规规范建设,努力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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