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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警惕!诈骗套路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0-04-23 17:31:0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经过疫情期间的修炼

复工后的骗子们又

绞尽脑汁地开始骗钱了

近日出现了几种新的诈骗套路

大家一起来学习下,加强防范

01 诈骗借疫情“变异”了

千钧一发之际,海珠警方打击新型犯罪专业中队(反诈中心)及时发现,并立即启动快速拦截劝阻机制,在事主的手机被诱骗设置为“呼叫转移”的情况下,多方联系,争分夺秒,最终阻止了事主转账,为事主及时止损26000元。

【谨防】警惕!诈骗套路再升级!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疫情当前,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已开始借疫情“变异”升级,其套路有以下四步:

第一步 冒充“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给事主扣上“非法买卖防疫物资”的帽子

听到对方这样自报家门,女事主的心里有些疑惑和惊讶,但还是礼貌地问对方有什么事。

骗子语气严厉地说:“我们接到通报,你的实名认证手机号码134***在网上大量贩售医用口罩,信息都已经发到外地去了。3月12日,你是不是还从外地的一家企业订购了大批口罩?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涉嫌非法买卖防疫物资。你这样是在‘发国难财’!如果你不配合我们的调查,我们将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听到对方这么说,女事主心里有些慌,但因为自己并未在网上买卖口罩,于是赶紧辩解:“不可能的,我没有在网上买卖过口罩,你们得帮我查清楚啊!”


第二步 扮好人步步引诱

让事主误认为个人信息泄露被用于犯罪

此时,骗子突然语气缓和下来,开始耐心地给女事主分析:“这样啊,你的个人信息是不是泄露了?你的身份证是不是丢失过,是不是在外面办事时填写过个人信息,最近是不是在网上购物了……我们分析很可能是你的个人信息泄露了,被人用来发布那些信息。”

在骗子的诱导下,女事主也开始怀疑应该是自己个人身份信息外泄后,被不法分子冒用了。

第三步 进入老套路

在对女事主进一步诱导后,骗子开始实施重要的环节——免费转接“办案警官”。

在“警官”的要求下,女事主添加了对方的办案QQ,通过QQ与对方继续联系。对方还发来了其本人的“警察证”照片,还有对女事主的“通缉令”。这更令女事主深信不疑。



第四步 诱骗事主设置呼叫转移

要求转移资金到所谓“安全账户”


至此,惊慌失措的女事主已经被骗子冒充的“警官”彻底洗脑。


接着,她将26000元存款全部归集到了自己名下的一个账户内,开始在对方的要求下,准备通过手机转账到对方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资金验证”。

【谨防】警惕!诈骗套路再升级!

02 “你的社保卡即将被冻结!”


对方通过添加颜女士的微信,发来“警察证”和“强制冻结执行书”(伪造),要求颜女士马上按要求处理。颜女士不知有诈,便立即准备按对方要求进行转账。
民警尝试通过颜女士儿子的微信反复与她联系。当晚20:20时许,颜女士终于接听了视频通话,而此时她刚从银行柜员机取了2万元现金,准备向对方转账!

【谨防】警惕!诈骗套路再升级!
经过民警的当面解释教育,颜女士恍然大悟,对民警及时劝阻、避免自己受骗表示了感谢。


03 借着疫情

冒充“公检法”诈骗又有新戏法 

自称“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的骗子称刘女士在网上订购了大量的口罩,还举出具体的时间、订购资料和她的身份证号码。 

当刘女士质疑为什么“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来电不是用座机而是用手机的时候,骗子按照事先编辑的剧本应答自如。 

刘女士表示对此事不知情的时候,借着她的疑虑,自称“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的骗子开始运用法律的手段吓唬她。

下一步,骗子会告诉刘女士,如果想自证清白,必须配合公检法机关进行调查,提供账户信息等。

最终,如果刘女士不及时醒悟,骗子将达到一步步卷走刘女士账户全部资金的目的,甚至还有可能唆使刘女士通过网络借贷来向骗子转款。


从上面三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

“变异”后的骗子冒充“公检法”

诈骗套路其实并无本质变化

只是利用了疫情的特殊时期

一步步将事主心理防线瓦解

最终套牢

 

国家反诈中心提示: 


公检法办案没有“安全账户”,不会要求当事人以转账方式查验资产合法性,更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索要钱财。

一旦受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防范此类诈骗

除了警方持续开展打击与防范宣传

也需要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警惕

通力协作

疫情当前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将

此类诈骗伎俩告知更多亲友

互相提醒,警民携手,共同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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