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8 23:29:0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网贷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福州高新区将扫黑除恶与严打互联网金融犯罪紧密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日前,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叶仁佑主持召开主任专题会议。会议审议了《福州高新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研究了针对非法的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重点打击非法P2P网络借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部署我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整治机制
一是成立福州高新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南屿镇、村镇办、区直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并制定整治实施方案。
二是健全针对各楼宇业主和楼主的监督管理办法,对未履行企业入驻审核把关及后续监管责任的楼主和业主,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对楼主或业主进行限制性约束,并要求承担相关责任。
三是出台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等非法的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和针对公安打击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奖励办法。
二、加强摸底排查,夯实整治基础
一是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摸底排查。商务部门提供楼宇登记信息,信访部门在信访接待工作中采集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成立三个应急“扫楼小组”,多部门、多方面开展楼宇摸底排查工作,形成排查合力。
二是多领域覆盖,全方位摸底排查。加强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活动的广告进行专项整治,网上网下广告监控,对企业的网页、微信公众号等违法广告行为进行监测和整治;加强排查每家公司的固定电话使用情况,企业申请固定电话超过5部的必须向公安及相关部门备案;严格审核把关新注册的企业、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着重审核注册登记时申请以“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小额贷款”、“网络小贷”、“网络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互助”、“相互”、“养老保险”等作为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企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本方案要求,抓好准入管理。
三、加大打击力度,彰显整治决心
公安部门加大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等非法的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以下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予以依法严厉查处:
1.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
4.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
5.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
强化防逃、控赃、追脏、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网贷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网贷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舆论宣传,提升整治效果
宣传部门针对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指导工作,设立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微信专栏,全面宣传相关案例、行业相关知识、政策宣传、法律责任、举报奖励政策和举报电话、邮箱等,并在所有楼管显眼处宣传公示。